据台湾“中央社”报道,台湾“经济部投审会”称,淘宝台湾虽由英商克雷达分公司经营,但克雷达可被陆资阿里巴巴实质控制,从而判定淘宝台湾为陆资,裁罚新台币41万元,并限期6个月内撤资或改正。
台“投审会”还称,阿里巴巴在克雷达公司持股未逾30%,符合现行“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”,但依法令或契约约定,阿里巴巴可操控英商克雷达营运方针,认定具控制能力。
对此,网友批评台当局是“井底蛙。”
分享到:
收藏
-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