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EPS律师代理的新品牌Squishmallows毛绒玩具,被告居然全部都是独立站。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平台的卖家因此就可以放松警惕,各大卖家还是得多多注意,以免下次遭殃的是自家店铺。
品牌:Squishmallows毛绒玩具
在这个品牌中,FLIP-A-MALLOW、SQUISHMALLOW、MYSTERY SQUAD这三个商标肯定是不能使用的,不论是商品标题还是描述。除了以上三个商标,诉状中还提到原告具有版权,所以相似产品都不要上架。
案件参数:
案件号:21-cv-3084
起诉时间:2021/4/15
原告品牌:Squishmallows毛绒玩具
原告公司:Kelly Toys Holdings, LLC
代理律所:EPSTEIN DRANGEL LLP
起诉地:纽约
品牌介绍:
Kelly Toys成立于1986年,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高品质毛绒玩具之一,从 2017年以来, 创造了500多个Squishmallows角色,年轻的粉丝可以渴望像自己喜欢的角色一样。每个Squishmallow都有自己独特的名称和故事情节。
官网:https://squishmallows.com/
注册商标:
刊登举例:
品牌:Beanie Boos毛绒玩具
大眼萌玩偶Beanie Boos的文字商标、图案LOGO、公司名TY也注册了商标,并且很容易作为标牌出现在产品上。所以标题、图片与产品本身都不能带有任何一个商标。诉状中暂时只提到了商标,图片版权没有说,不过为了安全起见,图片版权最好也不要侵权。
案件参数:
案件号:20-cv-6191
起诉时间:2020/10/19
原告公司:TY, INC.
代理律所:HSP
品牌介绍:
TY, INC.经营各种玩偶及带有其卡通形象的周边产品、比如:袜子、拖鞋、小包包,甚至还有口罩。
官网:https://shop.ty.com/
注册商标:
刊登举例:
品牌:PEPPA PIG小猪佩奇
小猪佩奇动画面里面的卡通形象都被注册了版权,都是不能直接使用的。
案件参数:
品牌方:Entertainment One UK Ltd.
起诉类型:商标+版权
代理律所:GBC (Greer Burns & Crain) – 芝加哥 – 伊利诺伊州 – 美国
历史发案情况:
品牌介绍:
《小猪佩奇》,又译作《粉红猪小妹》是由英国人阿斯特利(Astley)、贝克(Baker)、戴维斯(Davis)创作、导演和制作的一部英国学前电视动画片,原名为《Peppa Pig》,也是历年来最具潜力的学前儿童品牌。故事围绕小猪佩奇与家人的愉快经历,幽默而有趣,藉此宣扬传统家庭观念与友情,鼓励小朋友们体验生活。
注册商标:
刊登举例:
“小猪佩奇”的卡通形象在中国家喻户晓,颇受孩子们欢迎。随着《小猪佩奇》动画片的走红,相关衍生品也开始火爆,越来越多的商家开始生产“小猪佩奇”的玩偶、服装、动画片等相关产品。凡是玩具玩偶类的产品,除了商标容易侵权,版权也是侵权的重点之一,各卖家要注意咯!
(来源:海象跨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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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Jackson跨境智多星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