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务部消息,加纳央行近日发出公告,提示境内居民,塞地是加纳境内唯一合法的流通货币,未经授权的机构和个人不得以美元为商品和服务定价、刊登广告、收受和支付商品和服务费用,例如缴纳学费、租售车辆、租售房屋、购买机票、履行国内合同等。
上述行为违反了2006年《外汇法案》,将被处以8400塞地以下罚款或18个月以下监禁或二者并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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