泰国于1906年4月20日获得国际知识产权组织(WIPO)的商标注册权,是东南亚国家中首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国家。泰国于1906年通过了《商标注册法》,成为第一个以成文法形式保护商标的国家。 泰国知识产权局(IPTA)负责处理泰国所有类型的商标注册申请,并提供商标事务咨询和各种法律服务。泰国商标注册时间如下。
一、形式审查
泰国知识产权局(IPTA)对商标申请的形式审查主要包括:1.申请书上是否填写了申请人姓名或名称;2.申请人的国籍是否清楚,如无国籍,则应同时注明申请人的国籍;3.申请书上所填商标图样是否清晰,不清晰的,将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交。
对泰国商标申请的实质审查主要包括:1.对商标图样的审查,审查其是否符合商标注册相关规定;2.对是否含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、违反禁止性规定或违背公序良俗等因素进行审查;3.对是否属于本国优先权进行审查。泰国知识产权局(IPTA)会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做出决定。
二、实质审查
泰国商标注册的实质审查阶段是在商标申请递交后3个月内进行。申请人可以在提交商标申请后的3个月内提出异议,该异议必须在商标申请递交后3个月内提出。如果异议成功,该商标将被驳回,申请人必须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复审申请。
若没有异议或不同意,泰国知识产权局(IPTA)将在申请生效后的两周内将申请授予该商标的注册,并在第二个月向申请人颁发证书。若申请人在收到驳回通知后的2个月内未提出复审申请,该商标将被驳回。
三、异议期
异议期为3个月,自收到申请之日起算,但是,异议期内可以进行商标异议答辩。商标异议期是指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出异议,异议人可以在6个月内向泰国知识产权局提交复审。如果复审被驳回,则该商标将会被注销。
四、公告期
泰国商标注册申请后,审查员会在2个月内进行审查,如果商标通过审查,则进入公告期。在公告期,如果没有人提出异议,审查员将向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证书。
商标注册后3年内,如有人提出异议或撤销该商标,则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书的15天内向泰国知识产权局(IPTA)提交复审。如复审失败,申请人可以在3个月内向法院起诉,如果法院认为注册申请不具有合法性或无效的理由成立,则法院可以在判决书中认定该商标无效。
五、核准注册
在泰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前,泰国知识产权局(IPTA)会进行初审。如果不符合注册要求,申请人需要向泰国知识产权局(IPTA)提交不符合要求的理由。如果商标局在接到不符合要求的理由后仍未作出决定,申请人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泰国知识产权局(IPTA)提交复审申请。
(来源:Snow说知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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