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外专利申请途径主要有哪些
国内的海外申请专利主要的途径有二个,《巴黎公约》途径,《专利合作条约》途径。
1、《巴黎公约》途径
第一个途径就是按照《巴黎公约》的规定,直接向《巴黎公约》成员国的专利主管机构提出申请。《巴黎公约》的全称是《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》,这个公约签订到现在已经有140多年的历史了,主要是保护成员国的工业产权。目前《巴黎公约》的成员国已经有200多个,而我国也是其中之一。《巴黎公约》的优点是可以享受优先权,而且授权的速度非常的快,但是授权材料需要用多种语言进行翻译。因为中国是其中的成员国,所以可以直接向我国的知识产权局进行提交材料后,在准备多国的语言材料,以我国的专利申请为基础要求优先权,向其他国家提出专利申请。
2、《专利合作条约》(PCT)
第二个途径就是按照《专利合作条约》的要求,《专利合作条约》是一项国际性的合作条约,这个条约是在1978年6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,目前的成员国已经突破200个,主要的管理机构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。因为我国也是其中一员,所以可以直接向我国的知识产权局提交中英文的申请,一般可以向申请人为其国民或居民的缔约国的国家专利局提出申请;也可以按申请人的选择,向设在国际局提出申请。《专利合作条约》的优点就是申请人只需要提交一份国家申请即可,不需要像《巴黎公约》那样将申请翻译成很多种语言,提交给很多的国家进行审核,而且审核速度要比《巴黎公约》更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