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图案、色彩或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。外观设计专利是通过对产品的形状、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,是产品进入市场进行销售前,在国内或国际市场上取得注册并受到保护的一种无形财产权。根据《马来西亚外观专利申请程序》,申请马来西亚外观专利需满足以下要求:1.必须要有产品;2.必须要有产品的整体或局部的外观设计;3.必须要有视图。
一、产品
申请人必须证明其产品是工业上使用的产品,这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:
如果申请是在马来西亚之外,该产品必须通过商业活动(例如制造或销售)来提供给马来西亚以外的用户
二、产品的整体或局部外观设计
在马来西亚,对于产品的整体或局部外观设计,申请人必须提交产品的视图,同时必须提交与视图相应的说明书、附图和局部设计。如果产品是由多个部件组成,则申请人还必须提交多个部件的视图。视图应清楚地表明每个部件的位置和外观设计的要求。
三、视图
1.视图必须与产品的实际形状相符合。
2.视图可以是二维的,也可以是三维的。
三维的视图应包括三个或三个以上不同的角度。
3.在平面上绘制的视图必须包括在其对应的立体视图中,否则该平面视图不能作为立体视图被应用。
4.当某一视图可能包含在多个平面视图中时,该视图必须按照三维角度来绘制,并在每个平面视图中都应用同样的立体角度。
5.如果需要将某一视图应用到其他视图上,必须通过修改来满足上述要求。
四、产品的名称
产品名称的确定,是指将产品的名称或其局部形状、图案、色彩或其结合作为一个整体来描述的方法。如果产品名称是一种抽象的、不能通过其外观设计进行描述的表达方式,那么必须用一种可以让人理解其描述的词语来描述,并要考虑到对外观设计本身具有重要性。
如果在提交产品名称时,产品形状、图案或者色彩等是单独存在的,那么在申请时必须先对该产品的形状、图案或者色彩进行描述,并提供有关该产品外观设计的说明。
五、说明
1.申请马来西亚外观专利应提交的文件包括:
a.申请人身份证明(护照/身份证复印件);
b.专利代理委托书;
c.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;
d.外观设计简要说明。
e.申请人必须按照马来西亚专利条例所规定的标准缴纳费用;
f.如在申请过程中,发现新的外观设计申请,应缴纳额外的费用。
2.可以申请优先权。
申请人可以在被授权后1年内提出优先权。但申请人必须在至少6个月内提交优先权申请。
(来源:Snow说知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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