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前,国务院下发《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》,同意商务部提出的《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》,同意包括厦门在内的28个省、市(区域)为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。
根据文件要求,试点地区要重点在改革管理体制、扩大对外开放、完善政策体系、健全促进机制、创新发展模式、优化监管制度等方面先行先试,为全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探索路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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