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软件进口分为有介质和无介质两种情况。对于无介质进口,也就是软件作为技术进口,根据《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管理办法》规定:
技术进出口合同在线登记:
技术进出口经营者需登录商务部网站“技术进出口合同信息管理系统”进行合同登记,并携带相关申请书、合同副本及法律地位证明文件至商务主管部门完成登记,以获取《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》或《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》。
无介质软件进口属于技术进出口范畴,不涉及实体货物进出口,因此无需报关,但需办理合同备案以便统计和收付汇。
付汇手续:
持有《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》的企业可直接办理付汇,无需通过报关单。
有介质软件进口:
有介质软件进口需按载体进行申报,如光盘或U盘,并根据是否与用户密码配套使用进行分类申报。
软件出口流程
软件出口企业需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“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中心”在线登记合同,并至当地外经贸局领取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》。
网上传输方式:
通过网上传输方式完成的软件出口,企业收汇后,持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》和合同正本至外汇指定银行办理收汇手续。
海关通关方式:
有载体的软件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出口报关时,需出示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》、合同正本及其他报关单证。
常见问题解答
Q: 软件定义
A: 软件是指《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》规定的用于数据处理设备的程序和文档。分为“海关通关方式”和“网上传输方式”两种进出口方式,需在合同中明确。
Q: “海关通关方式”软件进口归类
A: 软件进口按载体归类,如光盘归类为光盘,磁盘归类为磁盘,用户密码说明书归类为纸张。若配套使用,则可一并归类。
Q: 网络传输软件进口报关及税务
A: 网络直接下载的软件无实体货物进口,海关不征税。
Q: 软件出口管理规定
A: 软件出口分为“海关通关方式”和“网上传输方式”,需在线登记合同并领取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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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李李跨境财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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